关于表彰第二批“河源好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第二批“河源好人”的决定
为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参与道德建设,河源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河源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经各级各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公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叶建美等12人荣获第二批“河源好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做出新成绩。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以“河源好人”为榜样,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提高道德修养。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河源好人”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河源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河源市文明委
第二批“河源好人”名单
一、助人为乐好人:
叶建美(男)源城区埔前镇埔前村村民
梁卫星(男)和平县粮食储备公司团支书
巩 坤(男)河源龙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管
二、见义勇为好人:
刘文锋(男)连平县邮政(乡邮)投递员
曾丽璇(男)广东省河源监狱医院监区住院部主任
三、敬业奉献好人:
杨心琼(男)东源县仙塘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谢舒雯(女)连平县上坪镇三洞村村民
徐远辉(男)紫金县琴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管
四、孝老爱亲好人:
刘观娣(女)龙川县赤光镇潭芬村村民
钟龙香(女)紫金县南岭镇东溪村村民
网友爱(女)和平县阳明镇珊瑚村村民
谢雪英(女)龙川县黎咀镇南坑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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