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走S 形妨碍他人 被警方传唤罚款350元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马玉刚 22 日上午,河源一小车车主违法别车被市交警部门依法传唤。
22 日上午8 时05 分许,河源小车粤P ×× 181 的车主,在市区兴源路行驶过程中,故意呈S 形行驶,阻碍后方车辆,被依法传唤到市交警部门,驾驶员杨某城承认自己违法别车、乱鸣喇叭的违法事实,被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0 条、《广东省道路交通条例》第58、59 条的规定,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 150 元的处罚。杨某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违法别车。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驾驶车辆应文明礼让出行,杜绝危险驾驶,摒弃交通陋习,如果恶意别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有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按照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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