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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发布21条房地产新政,5月1日起实施 购房每套补贴5000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80万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通讯员 唐舒展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河源市日前正式发布《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政围绕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住房“以旧换新”、税费优惠等方面,推出共计21条措施,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在购房补贴方面,自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凡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合同备案并依法缴交契税的购房人,可按每套5000元的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按照《2026年河源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指引》,在2027年3月31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提交申请。

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多项实质性利好。根据新政,缴存人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方缴存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可再增加5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可再增加10万元。在住房套数认定方面,缴存人家庭在河源市内没有或仅有一套自有产权住房,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所购住房为购房地所在县区(源城区含河源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唯一自有产权住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公积金提取政策也更加灵活便民。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其中,贷款购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全款购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通过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推动好房子建设,为今后房地产销售提供要素支持。特别是容积率方面,明确优化容积率计算方式支持好小区建设,对于新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为居住小区服务的用作停车、活动和通行等公共空间,和从建筑物屋顶到地面、地下的多种类具体的公用设施及用房,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此外,新政还在促进房地产项目土地开发、优化规划审批与验收、支持房地产资产盘活利用、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全面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此次出台的房地产新政,通过购房补贴、公积金提额、税费减免等多重利好叠加,切实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优化购房服务流程,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河源市将以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支持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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