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说明
9月2日河源市共收到转办案件6宗(含重点案件2宗),6宗案件中来电4宗、来信2宗(其中龙川县3宗、东源县2宗、和平县1宗)。截至9月2日12时,我市累计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6批共计16宗(含来电11宗,来信5宗,重复案件1宗),其中重点案件3宗(和平县1宗、东源县1宗、龙川县1宗);16宗案件分别交办和平县3宗、连平县3宗、东源县5宗、紫金县1宗、龙川县4宗。
目前已办结3宗,正在办理13宗;16宗案件中部分属实5宗,不属实3宗,待核实8宗。
据初步统计分析,群众投诉的案件根据案件污染类型分,涉生态8宗,涉大气1宗,涉水1宗,涉大气、生态2宗,涉大气、噪声、生态1宗,涉生态、水1宗,涉噪音、生态1宗,涉生态、水、土壤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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