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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9月1日起有调整 由1750元调整为2040元

本报讯 记者 李馨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安排,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由1750元调整为2040元,此次调整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指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河源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我市最低缴存基数对应调整为2040元。请各缴存单位于9月底前,为缴存基数低于2040元的职工调整缴存基数。

今年6月,我市已启动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当时规定,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5年河源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490元)的3倍,即25470元;下限为河源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112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6元。调整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应在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今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最低缴存基数也同步作出调整。

各缴存单位可通过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也可携带申请材料到全市任一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线下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归集业务窗口(市区:3885123,源城:2202623,东源:8836060,和平:5632331,龙川:6750654,紫金:7889023,连平:4333511)联系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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