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自称患尿毒症四处筹钱街头叫卖一只眼睛
本报讯 据天府早报消息,“我的视力很好,小伙子要买我的眼睛吗?”日前,一中年男子在成都天涯石北街逢人便问。奇怪的问题,吓坏不少路人,他们不是躲得远远的便是将其粗言轰走。该男子称,自己患有尿毒症,只因无钱医治才沿街叫卖眼睛。
该男子拿出一叠病历、医院诊断书自称,他是广安市蒲莲乡六角村人,今年33岁,叫杨登明。去年4月,杨登明患上了尿毒症。他多方打听,得知要治愈这种病的最好办法就是换肾,但费用要30万元。“上有老下有小,我是家里的顶梁柱。”杨登明说,家里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只有卖眼睛来筹钱,一只眼睛卖15万元。
四川大凡律师事务所安显聪律师说,捐赠器官是社会公益行为,但买卖人体器官就存在争议。他指出,按照国际法通用原则,买卖人体器官是绝对不允许的。像杨登明这样沿街叫卖眼睛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就算有买家愿意接招,该交易也不可能完成,这种交易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专家称,杨登明的举动,在排除炒作的可能性后,其实是一种无奈下的“作秀”。他也许并未真心打算出卖,而仅仅想通过 “卖器官”吸引路人眼球,从而获得更多捐助。
该男子拿出一叠病历、医院诊断书自称,他是广安市蒲莲乡六角村人,今年33岁,叫杨登明。去年4月,杨登明患上了尿毒症。他多方打听,得知要治愈这种病的最好办法就是换肾,但费用要30万元。“上有老下有小,我是家里的顶梁柱。”杨登明说,家里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只有卖眼睛来筹钱,一只眼睛卖15万元。
四川大凡律师事务所安显聪律师说,捐赠器官是社会公益行为,但买卖人体器官就存在争议。他指出,按照国际法通用原则,买卖人体器官是绝对不允许的。像杨登明这样沿街叫卖眼睛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就算有买家愿意接招,该交易也不可能完成,这种交易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专家称,杨登明的举动,在排除炒作的可能性后,其实是一种无奈下的“作秀”。他也许并未真心打算出卖,而仅仅想通过 “卖器官”吸引路人眼球,从而获得更多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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