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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学规定不缴2千押金不能报考初中

缴费的家长都会与学校签一份学生就读合同书记者杨帆 摄

缴费的家长都会与学校签一份学生就读合同书记者杨帆 摄

大足城南中学招办老师正在收取学费押金

大足城南中学招办老师正在收取学费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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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城南中学设有小学部,小学升初中必须报名参加素质测试,上线才录取。报名要缴2050元,不缴就无法报名,即便是该校小学部的学生也不例外。

学校解释,其中2000元是2010年秋季的学费押金,考上了可以冲抵学费,考不上全退。

市教委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涉嫌预收学费,属于违规。

记者 夏祥洲

读者投诉

缴2000元,才能报考本校初中

最近几天,大足县城居民张明(化名)一家,为筹集2000元钱忙得焦头烂额。

张明的女儿在大足城南中学小学部读6年级。女儿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一家人拼死拼活也想让女儿念上教学条件较好的中学。

几周前,女儿回来告诉张明,学校初中招生考试报名已经开始,需缴2050元才能报名。张明的妻子和父亲常年有病,家里存款已见底,再缴钱就是雪上加霜。

张明到学校询问得知,这钱必须缴,其中2000元是2010年秋季学费押金,50元是报考费,不缴就不能报考。缴了后,如果考到前200名不但可以全额退还,还可以全免学费。

“这所中学是女儿向往的好学校,按照女儿的成绩,只要发挥正常,考进前200名应该没问题。”张明借了邻居的手机向本报求助,认为学校预收学费的做法不妥。

学校招办

这是预收学费,缴了才能报名

昨下午,记者到城南中学招生办公室求证。

招生办公室内,几位外校学生正在家长带领下缴费报名。每位学生缴费报名后,都签了一份《重庆市大足城南中学校初中部非义务教育责任区学生就读合同书》。

合同书对报名后不就读该校的学生退费进行了详细说明:报名而不参加我校素质测试的,报名费不退,另扣100元押金。入学素质测试成绩公布后,上线学生不愿就读的以及未被录取的学生,成绩公布后2天内到学校退费,学费押金按如下标准退还:名次1—200名而不就读,扣违约金1000元,201名至300名扣500元违约金,301名以后的扣违约金200元,没上线的学生全额退费。

招生老师告诉记者,按照学校规定,必须是同时预缴了学费押金和报考费才能报考。招生老师解释,所谓学费押金,对考上的学生而言是预收学费,上学后学费直接从中扣取;考不上的全额退还。

记者询问,学校今年大致要招多少初一学生。招生老师称,预计招收1000多人,目前报名学生已有1300多人。

对于“预收的是学费”一说,张明并不认可:“学校为什么不让孩子先报名,再收费呢?现在把缴钱和报名资格捆绑在一起,学校的说法是否在混淆概念?”

学生家长

都是“被自愿”,不敢不缴费

据了解,城南中学是大足县一所股份制学校,同时又承担了原大足县城南乡所辖区域的义务教育。

在该校小学部就读的大部分学生的家长,都为孩子缴纳了2000元2010年秋季学费押金。甚至有学生家长表示,因为担心到时名额满了,他们在2009年秋季就为孩子缴了这笔押金。

一位已缴押金并为孩子报名的学生家长告诉记者,“现在学校都搞聪明了,晓得如何规避风险,收费后都会要求家长签一份合同,内容学校拟好的,表明我们缴这笔押金是自愿的。”

一位学生家长有些无奈地说,“我们能不自愿吗?不自愿就不能报这所学校。要知道这学校是大足最好的中学之一。”

学校老师

“不是我们一所学校这样搞”

昨下午3时许,记者联系上大足城南中学办公室。一值班女老师告诉记者,不便就学校招考政策进行解释和评论。

她还表示:“不是我们一所学校在这样搞,潼南某某中学也是这样收的,他们收得还多些,1万多。”

记者将联系方式留给这位值班老师。她表示,会将记者采访要求转告学校相关领导。截至昨晚8时记者发稿,校方未对此进行说明。

教委说法

不得预收学费,将调查处理

就大足城南中学预收学费(学费押金)一事,昨下午,记者向市教委相关人士咨询。

该人士表示,学校所有的收费,不仅需经物价部门审核,而且只能在开学时收取,各种名义的预收费都是不允许的,违者将受到查处,但是具体规定需要查询后才能告知。

昨晚,教委这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即使是民办学校,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住宿费。他表示,将调查处理此事。

大足城南中学还有哪些违规

假日大面积补课

昨下午,记者到大足城南中学采访,虽是节假日,一进校门却听到学生读书声,还有老师的领读和讲题声。

记者注意到,招生办公室所在的整栋大楼都在上课。

“学校今天也在上课?”记者问。正在办公室批改作业的老师们说:“不补哪里得行?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到时成绩比不上去,能放心么?”

三人共用一张桌

本报曾报道:2007年秋季开学之初,大足城南中学小学部学生超员严重,一度导致个别班级3个学生共用一张课桌。此事报道后,大足县教委责令该校分流学生。

违规收取住宿费茄子溪中学受查处

本报讯不顾物价部门三令五申,依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住宿费,近日,大渡口区茄子溪中学被市物价局和大渡口区发改委查处。

上月初,大渡口区发改委接到学生家长举报,茄子溪中学向初一住校学生收取了住宿费160元/学期。

随后,大渡口区发改委派出执法人员到茄子溪中学调查取证。经核实,该校在2010年春季开学时向入住该校改建公寓的40名初一男生收取了160元住宿费,共计6400元。这项收费项目违反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取消住宿费的规定。

上月底,大渡口区发改委执法人员向该校发出《责令退还多收费款通知书》,要求学校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住宿费,并将清退花名册报送区发改委。为了保证每一位被多收费学生都如数、如实领回住宿费,大渡口区发改委还回访了部分家长,调查显示清退情况良好。记者 陈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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