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蕾案”在京二审 江苏卫视称郝蕾助理作伪证
郝蕾助理出庭作证
江苏卫视于去年启动了翻拍海岩三部剧作的计划,《永不瞑目》是其中之一,该剧女主角欧庆春由郝蕾扮演,双方于2009年10月21日签订合同。郝蕾透露,江苏卫视为了邀请她出演,曾多次上门,自己是在多次拒绝后,盛情难却才答应接下这一角色。但是几个月之后,突然传出郝蕾被剧组单方面解聘的消息,江苏卫视方面给出的理由是,郝蕾拍戏不认真,经常迟到,导致拍摄进度严重滞后,而且在拍摄过程中干私活。被解聘后,郝蕾将江苏卫视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江苏卫视支付约定片酬中尚未支付的210万元人民币;江苏卫视随即反诉,除了要求郝蕾退还已支付的90万元以外,还要赔偿剧组因换角而导致的180万元经济损失。昨日,该案在北京进行了二审。
出席庭审的江苏卫视自制剧办公室主任郑仁湘告诉记者:“今天,双方进一步交换证据。因为江苏卫视同时提出了反诉,所以双方在庭审中都既是原告,也是被告。”郝蕾方面提供了一个新证人——郝蕾的助理袁小姐(音)。对方称自己在拍摄期间24小时跟着郝蕾,并表示郝蕾的工作态度很认真,不存在江苏卫视所指责的情况,也没有经常NG的现象,“很多都是一条就过”。同时,袁小姐称,郝蕾迟到也不是因为私人原因,而是交通堵塞,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也是剧组提供的。袁小姐表示,郝蕾在剧组中人缘很好,虽然有过不同意见,但是郝蕾不会坚持己见。
江苏卫视称助理撒谎
郑主任告诉记者:“我们对郝蕾工作态度的不满意主要在两方面,其中一个是干私活。拍摄期间,她经常把另外剧组的编剧带到我们这里来讨论剧本。这个编剧在上次庭审中曾经提交一份证言,称自己总共到《永不瞑目》剧组来见过郝蕾三次,每次大概3天左右,加起来大概10天;而今天袁小姐说,这个编剧只来过两三次,每次只待两三个小时。我方律师当时就拿出那位编剧的证词,问袁小姐,如果你真的每天和郝蕾贴身在一起的话,怎么可能连这么基本的事实都搞不清楚呢?也就是说,她刚才所作的陈述是在说谎,当时对方律师和袁小姐都哑口无言,我方律师向法官明确指出,袁小姐的行为是在作伪证。”
记者了解到,江苏卫视方面昨日提交的新证据是一份书面材料,“主要是两次关于郝蕾迟到的现场记录,一次是两个多小时,一次是一个多小时,女主角迟到,意味着全组一百多个人都要等着她”。
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王一秋律师告诉记者,在民事案件中作伪证一般不会给证人本身带来太严重的后果,除非是类似假造合同等情节比较严重的,像郝蕾案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只是对女助理的证词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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