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乱开发票罚款上限提高至50万元
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黄小璇 肖雨) 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从本月起实施。新《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但处罚金额上限提高10倍,而且还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要是担心遭遇假发票,可前往国税大厅免费查询。
新《办法》对虚开、伪造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到50万元,这是原来处罚上限的10倍;对违法所得一律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据市国税稽查局人员介绍,目前比较常见的虚开发票行为是在发票联多开金额,而在记账联和存根联上少开金额,形成“大头小尾”。对此,新《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近年来,制作、兜售、使用假发票的现象比较严重。仅去年一年,全市国税稽查部门共查处非法发票份数1.38万份,涉及金额11.67万元。
新《办法》再次明确了发票违法犯罪的有关范围: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发票的,不得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和运输;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非法代开发票与虚开发票行为负同样的法律责任。
去年底开始,厦门启用新版国税普通发票,原有的26种发票被整合为3类。
上一篇:石家庄2015年百姓看病最多出资30%
下一篇:北京将会追究组织飙车者的刑事责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