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使用20 年续费 民政部作出回应
本报讯 近日,公墓使用20 年后被要求续费问题成为焦点。前天,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20 年一周期,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日前,新华社报道称,青岛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 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表示,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签订合同时,20 年是一个期限,20 年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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