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启异地高考“闸门”
本报讯据新华网消息,“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 年”……黑龙江省最新公布的高考报名政策,开启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闸门。
与此同时,已有约15 个省区市表示年底前将出台异地高考实施细则。
自1977 年高考恢复以来,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异地高考,就是打破户籍限制,允许考生在就学地就近高考。数据显示,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达2.6 亿,异地高考被认为是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一大举措。
11 月初,黑龙江省率先推出异地高考方案,规定“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学生“连续就读3 年”等,放开了户籍限制,未提及“缴纳社会保险”等“城市条件”,被认为是宽松的“门槛”。
“裹足不前会影响考生。”黑龙江省招考办副主任车行全20 日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说,考虑到进城务工家长工作和生活困难,资格认定条件中,规定了合法职业而非固定职业,稳定住所可以包括租赁等,学生连续3 年在黑龙江省就读,而非4年或更长。
从11 月5 日高考报名开始到目前,黑龙江有189 名符合条件的异地考生报名。
不仅实行“异地考”,同时推进 “异地录”。车行全表示,“我们承诺,凡是符合黑龙江省报名条件并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都享受和本地考生相同的录取权益。”
今年8 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要求31 个省区市年底前因地制宜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的问题。截至目前,山东、福建、上海等15 个省份已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江苏、安徽等省份明确异地高考在2013 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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