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在市区中山大道与红星路交汇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无标车、黄标车在限行区行驶进行查处。当天上午,有5 辆机动车因未领取环保标识,被处以罚款200 元、扣3 分的处罚。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未领取环保标识的车主,尽快去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环保局窗口,或者到临江安顺机动车检测站、河源久和机动车检测站、龙川县龙安机动车检测站领取。
本报记者 刘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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