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行动方案 服务绿美河源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陈碧霞 近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为绿美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河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绿美河源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以最严密法治护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我市将开展“司法护航美丽东江”行动,构建东江、新丰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打造“两江两库一区一带”生态司法服务圈。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依法审理涉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整治等案件,严惩偷排废水,跨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突出犯罪,厚植河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优势。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严厉制裁污染环境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犯罪,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推动在康禾、白溪、黄牛石、黄石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或巡回审判点,探索建立司法碳汇生态赔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助力实现“绿富”双赢。
在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方面。我市紧扣市委“五大产业”“七大行动”部署,在河源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增改设立人民法庭,开展暖企稳企护企行动,高标准服务“百千万工程”。深化“无讼园区”创建,在各县产业园成立法官工作站,落实法企一对一法律服务机制,推动县域园扩容提质。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调保护机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壮大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研究出台水资源司法保护意见,联合开展万绿湖水源保护行动,依法打击非法养殖、非法采矿、非法占地建房等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服务百亿级水经济产业做大做强。聚焦打造百亿级先进材料产业,加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司法措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在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上。我市将抓住县域经济发力点,深入实施《关于为河源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妥善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案件。聚焦灯塔盆地争创国家级农高区,探索出台加强种子安全协同保护实施意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品种、种子套牌等行为,助力抓好河源“一粮二茶三佳果”。深化人民法庭“一庭一品”创建,因地制宜建立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沿江靠山经济等司法保障机制,助力打造鹰嘴桃、猕猴桃、春甜桔、油茶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立足全域旅游发展定位,探索设立中华恐龙之乡、赵佗千年古镇、中央苏区、“血田”遗址司法保护服务站或巡回法庭,妥善审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纠纷案件,助推“六色”旅游品牌做大做强。
我市将助力打造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审理各类涉产权纠纷案件,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解决挤压生存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营造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融湾”“融深”产业合作、深河产业共建示范区建设、国家高新区跨江融合发展等项目,妥善化解涉产业转移、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等纠纷,精准服务招商引资,助力发展高铁经济。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制度机制,推动高耗能低效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引进新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认真贯彻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等审判指引,依法处置金融房地产领域债务风险,妥善化解问题楼盘引发的各类纠纷,为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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