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内赋能强本领 向外输出护青苗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输入+输出”双轮驱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肖玲玲 近日,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坚持“输入”与“输出”同向发力,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干警深入全县中小学校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方式,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和水平,龙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面向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骨干教师举办“龙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受邀授课。
培训中,检察干警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进行系统解读,从制度设计层面阐明法治副校长的职责边界、履职规范及考核机制,重点剖析法治副校长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权益保护、罪错行为干预等方面的具体职能,推动聘任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法律法规实务解读环节,干警结合办案实践,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深度解析。培训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沉迷、不良行为等突出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阐释法律适用标准与处置程序,提升参训人员对涉未成年人风险隐患的甄别能力与处置水平。
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培训结束后,龙川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履职实践,由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干警分赴全县各中小学,集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活动中,检察干警紧密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围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网络沉迷、远离毒品犯罪等重点领域,阐释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法律边界,引导学生明确行为底线、增强法治观念。为活跃课堂气氛,加深学生印象,检察干警针对学生日常生活中易发、多发的法律风险点与学生进行互动问答。“面对校园索要财物如何自我保护?”“遭遇不法侵害时如何保留证据、寻求帮助?”……同学们踊跃参与、积极作答,现场氛围浓厚。通过“案例+问答”的沉浸式普法,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象认知,有效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输入”强基固本,“输出”履职担当。龙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业务培训+履职实践”有机融合,“输入+输出”双轮驱动,切实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任,有效提升法治副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据悉,接下来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精准对接学校学生的法治需求,常态化开展生动的、多元的普法活动,以更优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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