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指明儿童行为改变的方向
儿童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良好行为的倾向,但是如果受到长辈溺爱或模仿对象不良,有时会产生一些不良行为。如:有时表现得很自私,不让别的小朋友玩他的玩具;有时很任性,非要别人的东西不可;有时甚至会打人。这些行为不可姑息迁就,否则容易使儿童形成不良的行为习惯。但是简单粗暴的责骂、体罚等强制手段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因为儿童的良好行为需要通过不断训练,反复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为帮助儿童改变不良行为习惯,父母和教师必须为他们指明改变的方向。
例如,父母要统一立场,向儿童表明“爸爸、妈妈不喜欢你这样做”的鲜明观点。儿童对父母有着强烈的依赖感,父母又是儿童心目中的绝对权威。在一般情况下,儿童会产生不得不改变自己行为的倾向,以确保父母对自己的爱。但接下来为儿童指明“爸爸、妈妈希望你怎样做”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不然儿童只能猜测父母的态度,并根据猜测的结果来改变自己的行为,这常常会使儿童不得要领,或者弄错方向。
儿童入园后,教师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父母的地位。比如儿童常常对父母说:“这是老师说的。”这时教师对儿童的教育不能泛泛停留在一般说教上,而应对儿童行为的好坏亮出自己鲜明的态度。如:在游戏或活动结束后,教师要明确提出:“××的做法是正确的,应该表扬。”“××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应该纠正。”特别要指出如何纠正。这样,一方面可以强化儿童那些符合要求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儿童转变那些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同时也为不良行为的转变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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