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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就被批准建房并交纳了办证费用 但至今没得证

      本报讯(记者 张紫辉)日前,连平县三角镇刘先生反映:其2001年被批准建房并交齐了相关材料和办证费用,但至今未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对此答复表示,当地国土部门近日将把证件办理好后送达刘先生手中。
      据调查,刘先生于2001年5月把建房款交给了原三角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因多种原因,该所长未把农民的建房款交到县国土资源局,造成国土资源局无法为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鉴于原三角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行为,经当地镇党委、政府和局党组决定,于2008年3月免去了三角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调离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岗位。
      至于刘先生的宅基地使用权证问题,连平县国土资源局将近日办理好并送达刘先生手中,其他已交建房款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该局也将想尽办法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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