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鬼”转正是放民一条生路 夜市需要疏导而不是堵截
核心提示:8月底的河源,盛夏渐渐退去,但夜市似乎并没收敛。每当夜幕降临,河源大街小巷里的“大排档”、“烧烤档”、“百货地摊”……就纷纷冒了出来。尽管很多人对它们褒贬不一,但它的确已成为我们城市生活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有人说,看一个城市的发不发达程度,首先看这个城市的夜市兴旺不兴旺发展情况。河源的夜市发展状态如何,市民对此如何看待?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夜市便民也扰民
一扎啤酒、,一碟小吃……每当华灯初上时,夜市上的小吃摊就吸引了众多食客。大同路、沿江路、长安街、华达街等路段的夜市生意都十分红火。“你好,这边请,车停在这里有人看管。”8月24日晚11时许,市民小李和约几个朋友去大同路吃夜宵田螺,车还没停靠,就有一名衣着鲜艳特色的小姐上前招呼吆喝。小李对记者说:“来晚上到这里些吃点夜宵摊,感觉挺自在的,尽管环境不怎么样,但大伙儿围坐在一起,穿着背心,翘着二郎腿,感觉无拘无束,特别舒畅,且花费。吃的也不多贵,吃起来很尽兴。”
夜市上服装摊档生意也十分红火,在华达街北,十多家服装摊位一字排开。一位正在挑选衣服的女孩孩说,她在附近工厂上班,工资不高,来夜市上拣点便宜货穿穿就好了,只要搭配合理,一样能穿出效果来。该女孩说,夜市上的东西比较适合她们这些打工一族购买,价格实惠、,档次不高,但遗憾是服装摊档上没有试衣间。
然而,夜市大都是占道经营。使原本非常宽敞的人行道上摆满满了了桌桌椅椅,人行道俨然成了摊主们的经营场所,食客们的各种车辆也随意停放在路边,行人只能步在入机动车道上行走。于是使得,机动车道上人车混杂,常常险象环生。
夜市地摊也难尽如人意。不仅摊点占道使市民出行不便,且据一些市民反映,夜市上出售的衣服尽管便宜,但质量很差,一些摊主往往把商场里卖不掉的次品趁黑夜混在其中,再加上消费者购买前不能试穿,又没有发票,一旦碰到质量问题或者尺寸不合适则投诉无门。
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忧
河源新市区稍成规模的夜市大概要算华达街的“灯光夜市”了。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夜市摊点都在街边、路口,甚至在马路中间,摆几张桌子,搭一顶帐篷,便摆开了摊子。尤其是一些不规范的烧烤摊、夜宵摊,更是烟雾撩绕、,污水横流,环境卫生脏乱差可想而知。
记者了解到,因为夜市上的食品无质量安全保障,所以很多市民不愿意去来这种场所消费。记者在大同路一处摊点看到,该摊主将自来水龙头拖到马路边上,旁边放一个大塑料盆,洗菜、洗碗全在盆里操作,周围的污水流淌的很慢,已经溢到机动车道上了。更有甚者,有些摊主因为特忙不过来,锅碗等餐具从来不认真清洗,随便用清水淌过一下就继续用,其卫生状况实在令人担忧。
夜市摊点上的用电,也往往是一大安全隐患。连日来,记者在市区多处夜市上发现,夜市摊上所使用的电源都是从路旁的住户或商铺中临时接过来的,电源接头和插座大都未经过安全处理,电线也随意躺拖在地上或挂在树上,任由行人、食客们踩踏。这种现象不仅给行人通行带来不便,而且裸露的电线、插座遇水进入还容易发生电路故障,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
用心打造“城市名片”
夜市是一个城市夜晚的“名片”。,借夜市致创富也是很多人谋求生计的一条途径。然而,因为夜市的“脏乱差”,从而影响了市容,也让一些市民饱受其苦,也给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的工作增加了不小的压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采访中,有些市民建议,夜市不是你想开就开,想在哪儿开就在哪儿开,政府应该需给夜市要专业化的指导。应该将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减少排污量、加强安全指导等因素考虑进去;,划出固定的场所供他们经营,这方面。
在有些市民看来有,很多地方的夜市是都值得借鉴的,比如南京夫子庙夜市、武汉吉庆街夜市、开封鼓楼的夜市都闻名全国,可以学习他们的经验。为此,有市民呼吁,政府应加强对夜市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夜市健康文明发展,用心打造“城市名片”,让大家在夜市上玩得开心,买得称心,吃得放心。
本报记者 俞冰传 文/图
相关链接1(以下内容为河源新闻信息网编辑补加)
昨日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最大亮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可以不包括经营场所,但他们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意味着,以后,被称“走鬼”的全国3000万流动摊贩们有望变身成为合法的个体户,进入固定区域摆卖。
无须登记经营场所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各个城市的流动摊贩不少于3000万人。由于城管与摊贩的“猫捉老鼠”游戏,近年来,摊贩与城管执法者的矛盾日益突出,甚至升级为暴力事件。城管的职能一再遭到诟病,小摊贩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中明确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城管与走鬼矛盾有望缓和
“这意味着,流动摊贩们的身份在法律上将被合法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景军昨日说,这是城市管理的一大突破,该《条例》有望实现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徐湘林昨日说,《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政府在对待流动摊贩这一老大难问题上的管理思路人性化。他认为,一旦走鬼们取得合法身份后,会珍惜新的生存渠道。城管部门的执法压力也会有所减小,可以预见,走鬼与城管的矛盾和暴力冲突事件应该会有所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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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鬼”转正是放民一条生路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最大亮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可以不包括经营场所,但他们应当在当地政府或工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意味着,被称为“走鬼”的全国3000万流动摊贩们将有望变身成为合法的个体户,进入固定区域摆卖。(《南方日报》7月25日)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古已有之。北宋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上呈现出来闹市的一片繁华之景:人头攒动,路边货摊上摆有刀、有卖茶水的,有看相算命的,许多游客或指指点点,或讨价还价……古代中国百姓的生活与小商贩溶于一体的情景被勾勒的栩栩如生。这也从侧面反映,小商贩的存在是古已有之的合理职业,也是顺应百姓之需求的。
直到如今,清晨穿梭于个大街小巷买豆腐脑的挑夫,让多少居民足不出户就喝上了热腾腾的新鲜豆浆。夏天,踏着三轮车到处吆喝卖西瓜的车夫又为多少在树荫下乘凉的居民送来了清凉可口的西瓜……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这些追随“文明”的城市开始抛弃养育过他们的小商贩。因为,他们又“脏”又“乱”的形象,严重玷污城市的“面子工程”。于是,小商贩在城市的生存之地一点点被侵蚀。最可悲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可能常常遭遇劫难。遇到城管,一片鸡飞狗跳的整治之后,留下的就是满目青灰。
前阵网上相传一本类似《葵花宝典》性质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的“武功秘籍”,是城管内部为了对付小商贩而发明的一套“武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经常传来商贩被城管打伤甚至致死的消息了。而且,小商往往来自底层的百姓,其不但被城市化的进程无情地剥夺了谋生的手段,而且长年累月提心吊胆地生活在合法化的暴力之下,生活之境况真是可悲可叹可怜。此次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将流动摊贩们的地位合法化的征求意见稿实属顺应民意,值得拍手称快。
当然,现在还只是处于征求民意阶段。从一个想法到具体实施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实施的细则都需要一一做一番商议。比如,固定场所如何划定?走鬼是否要交税?等等。但是,国家能把它提上议案日程,向社会各界集思广益,这就是一个进步,是社会制度的进步,也是社会“以人为本”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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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鬼的迫切愿望不止于身份合法化
2009年07月24日08:55 来源:《羊城晚报》
22日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最大亮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经营场所,但他们应当在政府指定区域内经营。专家对此大加肯定,认为走鬼将会被合法化,城管执法压力会减小,走鬼与城管的矛盾冲突会缓和。不过,落实到具体施行时,却存在诸多的疑惑无法化解。如果现实困惑不消除,美好的规定也就只有精神意义,无从解决深层的城市管理思维桎梏。
首先是管理部门有困惑,广州工商部门负责人就说:流动摊贩数量庞大,如果走鬼都登记为个体户,以工商部门目前的人力来说,不堪重负。确实如此,从管理角度来说,管大企业比管小商贩要更有经济价值,无处不在的走鬼如同城市的微尘,人手永远紧缺的管理部门巴不得都让他们消失,哪里会有动力把他们管起来呢?城管部门负责人更是直截了当,广州已经没地方给流动小贩了!“主城区几乎无空间可选,而城乡接合部就地规范走鬼比较可行。”所以说,中心城区的管理者们是不欢迎走鬼的,没有一寸土地会给走鬼预留。这也是很好理解,在寸土寸金的CBD,每一处都是可以为GDP作贡献的,每一处都是部门的“势力范围”,是空地都要收租,路边停车都要罚款,怎么能期待利益主体无偿割地给别人做那些鸡毛蒜皮的生意呢?
走鬼也会有困惑。走鬼生意是哪里旺就去哪里做的,没人气的地方就算城管不来,走鬼自己都会走掉的。走鬼像水银入地一样,在政府商业规划的夹缝中,捕捉着稍纵即逝的街头商机。走鬼的生存之道,在于时间、空间和经营的自由权利,在于零距离满足居民需要,在于避税费而营役。所以赶流动小贩入室经营基本不成功,把走鬼像难民一样赶到城乡接合部,更是一种“天才”的假设——假设走鬼都是听话的。可是,谁见过走鬼听话呢?很多城市都有灯光夜市、下岗工人夜市,但是走鬼照样并行不悖,这再次显示出走鬼的特征就是:有城市必然有走鬼。
既然走鬼是不受管的,想用规划和行政手段统一江湖,那主政者是把自己当做全能上帝了。走鬼并不像专家想象那样,迫切需要身份合法化,走鬼宁愿用不合法换取成本的最低化。城管部门不算生计账,却整天用宣传和铁腕,要让走鬼信服,满街摆卖是影响市容的,是破坏城市形象的。但是为什么走鬼摆摊,城市就不文明,这种逻辑到现在都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既不偷,也不抢,老老实实做生意”为什么会被认为不合法,这就是走鬼与目前的城市管理理念冲突所在。在目前的城市管理理念中,城市应该处处是花园,花园的花朵都要是鲜艳的,杂草都要除掉,因为它们有碍观瞻。因为,城市用来看是第一位的,给所有阶层人士生活才是第二位的。
如此这般的理念冲突至今都没有能得到达成一致,主政者自然要继续以强势推行形象工程,担心容留一株杂草,等于让杂草蔓延。因为无论划出多少固定区都是不够的,反而会把城市到处变成一张张膏药那样,不好看。流动小贩们也明白,凡是城市管理者收不了税的都恨不得将其清理,更无意把走鬼档培养成城市风情。作为走鬼还得继续和管理者周旋,继续为自己的生计游走。城管对走鬼之争就要继续演绎,只不过可能更剧烈:不是我不关照你,是你自己不去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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