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班主任批评学生权利 是由于批评有风险实施要谨慎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专门明确了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规定一出,即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闻听到有老师表示,以80后、90后两代人为对象,教育批评权经历了“说教与惩戒相结合”向“单纯说教”的转变。其背后折射的是,教师、家长及社会对教育批评权的手段和方式,由看法一致转向分歧的过程。对现在正在接受教育的‘90后’这一批人,批评只剩下了单纯的讲道理,其他惩戒手段极少再使用了。并不是说现在的学生素质已经提高到了不需要惩戒的地步,而是老师不能、不敢再惩戒。”源城区一所9年制学校副校长江先生说,如今在中小学,批评学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轻了,学生不当一回事,重了,怕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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