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房产 两份房产证 孰真孰假? “一房两证”布迷雾
核心提示
同一处房产,却有两份房产证,郎舅各持一份:一份办于2009 年5 月,房屋权属人为徐先生;另一份办于1999年,房屋权属人为徐先生姐夫张先生。一处房产如何办出两份房产证,谁才是这栋房产的真正主人?
徐先生今年5 月办理的房产证。
在紫金县临江镇东江金珠工业园大塘排商业大街,有一处房产,徐先生和姐夫张先生两人均持有一份这处房产的房产证。为证明自己所持的房产证有效,徐先生聘请律师,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而他的姐夫张先生对此则显得很淡定,张先生自认并不理亏, 表示并不怕打官司。
记者了解到, 张先生的《房地产权证》于1999 年12 月 13 日核发,徐先生的《房地产权证》则于2009 年5 月27 日核发。但张先生称,他本人并未申请房产证,是妻弟徐先生因欠款而将房产证转给他的;而徐先生则说,他本人未办理房地产权转移,也没有委托他人办理。
前因:郎舅各执一端
据徐先生介绍,他于1995 年经人介绍,从他人手中购得位于紫金县临江镇东江金珠工业园大塘排商业大街A-3 的土地一块。而后,徐先生在临江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7 年,临江镇政府向徐先生发放了《临江镇居民建房用地批准通知书》;同年5 月25 日,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放线后,徐先生雇人建成了一幢一层的房子。1999 年,徐先生再次请人在原房屋基础上加盖了一层,建筑面积达到 249平方米。
房子建成后,一直由徐先生的父母居住,但徐先生当时并没有办理房产证,“我因犯罪于2000 年被判服刑,因表现良好,于2008 年1 月假释出狱。” 徐先生获释回家后,弟弟告知他,临江镇的房屋产权已经办理到姐夫张先生的名下。
对此,张先生解释称,“购地建房都是徐先生,房产证也是他以我的名义办好后交给我的, 办证的过程, 我没有参与,现在这份房产证已用于银行抵押贷款。”张先生还表示,徐先生因欠款把房产抵押给他,“在收到《房地产权证》之后,我将借条退还给了他(徐先生)。”
“我没有向他(张先生) 借钱,也没有把房产抵押给他,更不会为他办证。”对张先生所说的欠款及办证一事,徐先生给予否认。
后果:郎舅各执一证
当事双方的不同说法,使事情趋于复杂。今年5 月,徐先生申领到了《房地产权证》。同一处房产办出两份房产证,事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居民建房用地批准通知书》(以下简称两证一书),是个人自建房申领房产证的必备材料。记者在查看以张先生和徐先生名义办理的两证一书时,发现了令人疑惑的信息。
以张先生的名义办理的两证一书,其办理时间均为1993 年10 月28 日。以徐先生的名义办理的两证, 办理时间均为 1995 年1 月10 日,一书的办理时间则为1997 年5 月8 日。“我 1995 年才买的这一块地皮,比这早两年的1993 年怎么就已办理了两证一书?我怀疑这份两证一书是假的。”徐先生说。对此,张先生重申,他并未亲身办理过两证一书及房产证,是徐先生以他的名义去办的。
“我没有办理过房地产权转移。按照他(张先生) 的说法,那岂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冒名去申领房产证,那不就乱套了?”徐先生质疑说。
部门:房产归属待调查
个人自建房申领房产证的程序如何, 一房两证是怎么办出来的? 日前, 记者就此采访了紫金县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
该局房管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申请人凭两证一书等材料可申领房产证,申领房产证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委托办理时必须履行严格的程序。“‘两证一书’是决定是否核发房产证的重要材料,对同一房产,其他职能部门办理了两套‘两证一书’,我们只是据此核发房产证,导致出现 ‘一房两证’的局面,我们也觉得很冤枉。”该负责人介绍说。
对于张先生本人是否参与办理了两证一书及房产证,该负责人称,对此,将会重新进行核查,“由于事隔多年,加之2001 年实行机构改革,一些经办人被精简掉了,核查需要时间。”
该局一副局长则表示,“一房两证”之事的出现,说明工作人员在管理发证环节上存在漏洞, 今后, 将吸取这一教训,严把审核关。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紫金县规划建设局房管股,该股负责人表示,此事目前仍处于调查阶段。本报记者 叶能军 周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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