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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两村民烧黄蜂引发山火 近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本报讯(记者 张涛 特记者 曾海生)10 月8 日晚,和平县合水镇兴径村发生一场由烧黄蜂引发的山火,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7000 多元。引发山火的犯罪嫌疑人叶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8日晚8时25分,犯罪嫌疑人叶某、刘某带着烧黄蜂工具,来到合水镇兴径村背后山上,点火烧一窝黄蜂,不慎引发山火,火势借助风力迅速蔓延。和平县森林公安分局干警根据群众举报连夜对犯罪嫌疑人叶某、刘某进行询问,并依法进行拘留。据了解,山火造成过火面积5.7 公倾,受灾面积5.7 公倾,损失林木蓄积54.7 立方,损失幼林11000 多棵,直接经济损失1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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