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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手机索要“感谢费”

传奇天下:昨天,在长安街,一妇女发现手机掉了,遂上前询问跟在她后面的老伯有没有捡到,老人马上说没有捡到手机。后来,老人承认捡到手机,要求妇女给50 元作为 “感谢费”。最后失主给老人20 元才拿回自己的手机。

木叶有声:我觉得这很正常,他愿意归还手机,这本身就很难得,索要报酬也可以理解。现在拾金不昧太难得了。

sz·豆你玩:我觉得也是合理,不过老人不承认拣到就不应该了。

新闻民工:人家要钱是理所应当。可从感情上说,这么做真是不应该。

晚报QQ:《物权法》规定拾金而昧违法,但归还失物有权索取报酬。归还失物索要报酬这种行为虽然不如传统的“拾金不昧”美好纯粹,但是给拾得人一定的物质报酬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可以起到减少非法隐匿的作用,会使更多失主的财物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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