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工作 即买即补
本报讯(记者 谢素德)近日,我市转发省财政厅和经信委《关于全面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我市将全面实施“家电下乡” 销售网点代垫补贴工作,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垫资兑付,财政部门定期与销售网点结算,实现即买即补。
市财政部门表示,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转变,将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今年1 月为试点期,试点工作具体由各县区抓落实。昨天,记者从源城区财政局获悉,好万家电器商场有望成为市区第一个直接垫付补贴的销售网点。按照工作部署,今年2-3月定为推广期,4 月为整改期。
按照《通知》规定,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首先代理审核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购买人按照发票金额的13%(发票金额不高于政府规定中标商品最高限价)现场足额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同时指导农民现场填写《广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申领表》,并要求农民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实行垫付的销售网点要保证农民在当场兑付到财政补贴资金,对2010 年4 月30 日前农民到未实行垫付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仍按原先兑付方式进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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