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受工伤遭公司解雇 劳动部门要求公司给予伤者工伤待遇

      本报讯(记者 陈仕平 张紫辉)近日,市民江先生向本报求助,其去年9 月份在市某表业有限公司上班时不慎被弹伤手指,后经鉴定为工伤,曾多次向公司讨说法遭拒。昨日上午,源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此事作出仲裁,要求该公司对江先生承担一定责任。

      江先生说,他于去年初到该公司上班,9 月13 日,他在操作拍弹簧片工作工程中,不慎被压伤左手拇指,送医院被诊断为左手拇指远节粉碎性骨折,后经源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情发生后,该公司支付了江先生的全部医疗费,养伤期间还支付了2 个月的工资,此后就不予安排正常上班,并终止了雇佣关系。

      “我是因为上班受的伤,按理说要终止我的雇佣也应该给我一个说法……”江先生很气愤地说,自己因为受伤已经耽误了大半年时间,公司终止了与他的雇佣关系也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和相关补偿。

      经多次协商未果,2010 年1 月 8 日,江先生向源城区劳动部门求助。劳动部门于3 月5 日组织双方召开协调会,要求某表业有限公司在一周内给予江先生工伤保险的待遇。

      一星期后,该公司仍未对江先生的要求进行答复,并以各种理由躲避江先生。

      昨日上午,源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此事作出仲裁决定,表示江先生应当享受法律所赋予的工伤待遇,要求该公司支付江先生一次性伤残补偿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等补助金和其他补偿金共 24806 元。






上一篇:都是迷信惹祸 老太被人以化解家人灾难为由骗走16000元
下一篇:天气时冷时热 患儿挤爆医院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