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存包被冒领希望尽快获赔 超市:破案之后再赔偿
核心提示
本报3 月18 日以题为《超市购物存包竟然被人冒领》,报道了市民肖先生、吴女士夫妇在超市购物寄存提包被人冒领要求赔偿目前尚无结果,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在赔偿时间上,律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消费者觉得很受伤
20 日,市民肖先生赶到广晟百货公司办公室,就存包丢失一事,与对方进行交涉。
肖先生对广晟百货公司一位副店长提出,希望该公司能够积极、主动与他协商,尽快解决赔偿问题。肖先生说,他和妻子14 日在广晟购物丢失了包包,时隔一周,广晟百货方面仍未就赔偿问题跟他们进行协商,这让夫妻俩感到 “很受伤”。他希望对方能够真正为消费者的利益着想。消费者觉得很受伤
超市觉得很“冤”
“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顾客存包丢失的情况。”广晟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成对记者说。冯先生表示,赔偿问题,必须等警方破案之后才能解决。“因为现在这位消费者根本拿不出证据证明他的包里到底放了哪些物品。”他说,待警方破案后,广晟百货公司会根据案情和相关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冯先生说,超市在存包柜显眼位置,一直张贴有提示标语,提醒顾客不要将贵重物品寄存在存包柜里。“我们从不会阻拦顾客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带入超市。”面对肖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超市也觉得自己很“冤”。
对广晟百货超市的回应,肖先生也认为对方是在推卸责任。肖先生说,如果此案久侦不破,那他岂不是一直得不到赔偿?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
对于消费者和超市双方的争议,律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苗靖律师说,根据合同法规定,超市为顾客提供的自助式保管服务,属于无偿保管,因保管方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被保管物品丢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多少的问题,要通过综合取证,人证、物证、视频等证据,证明包里面存在什么物品。
苗靖律师说,超市方面认为要等破案之后进行赔偿,将破案结果作为赔偿的依据,有其合理性。如果消费者认为刑事案件时间拖得过长,而想早点解决的话,可以通过民事主张,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
网友热议存包案
顾客在商场购物时,存包被人冒领,责任如何分摊?连日来,河源民生论坛等我市各大论坛上,不少网友对此纷纷发表议论。
网友“好好先生”说,这位顾客的寄存牌为何在别人手上?这是保管人员的疏忽,责任应该在超市。网友“wb1021”说,消费者与超市双方都有责任,商场责任大点。
也有网友评论说,此事对市民是一个教训。“到商场、超市购物,切记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到存储柜里啊。”河源民生论坛网友 “maotouying”提醒市民。
还有网友指出,此案暴露出我市部分商场、超市,对提供给顾客的临时存储柜保管不善的问题。网友“maotouying”说:“从本案来看,该超市在给顾客提供的自助式存包管理上,有疏忽之处,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不能贴一张‘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概不负责’的标语就敷衍了事啊。起码应该有专人监管,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制度,以防顾客的存包被人冒领。”
如果您对此事有自己的看法,可登录河源民生论坛“焦点网事”栏目(网址:http://bbs.hynews.org/viewthread.php?tid=46002&extra=page%3D1),查看此事最新动态,发表个人看法,欢迎参与讨论。本报记者 程癸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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