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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收进场费 按规定要缴营业税

      本报讯(记者 张紫辉)有市民日前来电咨询:企业将产品摆放在商场进行促销,商场向企业收取的进场费、上架费等费用,商场取得返还收入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以下原则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一是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二是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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