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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到朋友家喝酒回家途中出车祸归咎于朋友打伤朋友

      本报讯(记者 刁城帮 通讯员 严勇强 吴宇峰) 到朋友家喝酒,回家途中不幸发生车祸,于是把出车祸的原因归咎于朋友,并抢走朋友手机作为补偿,还持电击枪击伤朋友。昨日,记者从紫金县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曾某亮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3 月8 日中午12 时许,家住义容镇桥田村的村民曾某亮(男,19 岁)应朋友罗某远之邀到其家中吃饭。席间,两人都喝了不少酒。饭后,曾某亮骑着电动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致电动摩托车被撞坏。曾某亮认为,车子出事故被撞坏是因为罗某远向他灌酒导致的。

      当天下午3 时许,曾某亮携带电击枪返回罗某远家中,大声责怪罗某远。一阵争吵后,曾某亮将罗某远放在床头的手机抢走,作为自己摩托车撞坏的“补偿”。罗某远与对方理论,结果被曾某亮用电击枪击倒。

      为夺回自己的手机,清醒后的罗某远带着人追上去,将曾某亮抓获,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两个平日要好的朋友,因为嗜酒引发纠纷,不仅失了情义,一方还将面临获刑的结局,实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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