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税务登记证近来无端被扣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昨日,源城区国税局就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反映的市区部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证照被扣押的情况作出回复:除税务机关外,任何单位和组织无权收缴税务登记证,收缴税务登记证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据了解,近几个月,不断有市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向市再生资源协会反映,称其所经营的回收站本来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但最近证照无端端被某单位扣押,称包括税务登记证在内的那些证照是无用的,要重新办证。经营者证照拿不回又不敢经营。 21日,协会就此致函税务机关进行询问。
昨日,源城区国家税务局复函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该局办理的税务登记证,是有效的证件;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无论有无税务登记证,只要发生纳税义务(即有生产经营的),就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扣押税务登记证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取回税务登记证,暂不用重办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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