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力营业网点每月最后一天下午2点之后停止营业
本报讯(记者 张紫辉)日前,市民李先生反映,4 月30 日下午2 时30 分,他到电力营业厅缴电费,工作人员告诉他当天下午不接受缴费。李先生觉得很纳闷。
记者从市供电局了解到,由于银行在每月的最后一天16:00 即停止营业,我市所有电力营业网点的电费都必须在16:00 前通过河源押钞公司送存银行。为了确保电费资金安全,该局作出规定:在每月最后一天营业到下午14: 00,14:00 以后所有营业网点停止营业,进行结账和对账处理。李先生那天到营业网点缴费的时间是下午2:30,营业员正在赶着结账和对账,于是就无法再进行正常缴费业务了。另外,供电局表示,根据规定每月25 日开始计收违约金,希望用户尽快办理银行电费划账业务,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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