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叶金宏法官是市妇联权益部“常客”离婚案件调解能手

 

叶金宏法官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本报讯(记者 程癸键 冷春玲 通讯员 殷水泉 李文苑)近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叶金宏法官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据了解,叶金宏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

离婚案件的调解能手

      在担任立案庭庭长之前,叶金宏做了五年时间的民事审判工作,经办了大量离婚案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叶金宏首选调解,坚持用“耐心、真心、诚心”对待每位案件当事人,采取面对面地交流,力求当事双方能够和解,家庭不至于破裂。

      2008 年,源城区居民李某因罪被判刑三年,其妻谢某提出离婚,一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由叶金宏审理。李谢夫妇育有一女,判决离婚会给她带来不利影响,并会给正在服刑期的李某造成巨大的精神打击。叶金宏知道这个情况后,邀请市妇联工作人员参与,采取换位思考的方法,以中国传统观念“和为贵”的角度,与谢某进行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交流,使谢某产生感情上的共鸣,经过努力,最后谢某同意了不离婚。之后,李某的改造效果也非常良好。

      2007 年以来,叶金宏成功调解了近三十宗民事诉讼案件,其中大部分是离婚案件,他因此被评为市中院的“调解能手”。

      叶金宏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一旦判决离婚,最吃亏的是女方,最受伤害的是小孩。因此,在经办离婚案件时,叶金宏的首选是调解,争取促成双方重归于好。确实调解不成,叶金宏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照顾女方和小孩,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巧计追讨抚养费

      市民吴某与叶某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女方吴某,但是男方叶某在付了一年半的抚养费后就一直拒绝继续支付。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叶金宏先是找到了市妇联,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邓小菲。邓小菲在经过多方了解后发现,叶某在东莞的一所学校担任老师,月薪超过6000 元。根据这些实际情况,邓小菲撰写了一篇《月薪6000 元,拒付抚养费》的文章。在进行调解时,叶金宏把这篇文章拿给叶某看,并告诉叶某,妇联也已经介入了这件事情,向其施加道德压力。最后,叶某终于被教育说服,叶吴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叶某同意给付抚养金,小孩顺利地入校读书。

令人敬佩的法官

      叶金宏所做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得到了市妇联等单位的认可。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邓小菲告诉记者,叶金宏可是权益部的“常客”。每当遇到涉及到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叶金宏总是会到妇联来了解情况,进行调查,联合妇联的力量来进行调解。通过与妇联的“默契”配合,最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例数不胜数。邓小菲说,叶金宏在妇女儿童维权方面所做的这些工作,让人敬佩。






上一篇:店里衣服被偷走
下一篇:龙川一学校校舍有险情? 校方称危房校舍已停止使用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