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在小区派发传单被保安带到办公室“扣”5小时
前日上午,两青年在市区兴源东路附近一小区派发广告传单时,被小区保安带至办公室,直至当天下午3 时30 分,两人方被允许离开。据了解,被“扣留” 的其中一人小张(化名) 是在校大学生。
事件:小区发传单遭“扣留”
与小张一起被“扣留”的另一位是男青年彭先生,两人都是 TCL 深圳分公司河源办事处聘请的兼职工作人员。据彭先生介绍,2 日上午9 时多,他、小张与另外4 名同事乘坐一辆面包车直接进入碧海名居小区,当时门口保安并没有询问,随后他们进入小区地下车库后就下车开始发广告传单了。彭先生和小张两人一组,进入其中一栋楼,将传单发放到住户门上。
没想到,当他们走下楼后,被两名小区保安拦住了,随后被带到了物管办公室进行询问。刚开始, 两人还不敢说实话,称自己只有两个人。彭先生表示,当时本以为没什么大事情,但见对方态度严厉, 心里挺害怕,最后坦白他们一行共有6 人进来了。
由于心里越来越紧张,两人试图离开,结果又被几个人推进房间。随后,小张被要求跟随保安将他们所发的传单一一收回,彭先生则先后联系了自己的同事及上司夏经理过来处理此事。
彭先生说,自己在那里呆了五六个小时,那些人才让自己和小张离开。
据了解,小张是河源某高校学生,离开小区后,他很快便返回了学校。但对于这一经历,他也颇感委屈:“如果知道小区里不允许发传单,我肯定会离开。虽然我做错了,但我又没偷没抢,也不至于被扣5个多小时啊。”
协商不成一方报警
前日下午4 时多,记者在碧海名居小区门口见到了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夏经理。夏经理告诉记者,接到电话后,他来到碧海名居物管处跟该负责人协商,表示是他们不对,小张和彭先生是他们聘请的,每个小时都要付工资,因此愿意出100 元尽快了结此事。
不料, 小区的物管则对他说,79 张传单,一张要付十元钱,原因是该公司发传单给他们物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且保安去每家每户将传单收回也要一定的人工费。
夏经理告诉记者,因价格问题,那次协商未果,物管依然不肯让小张和彭先生离开,无奈之下,夏经理只好报警。
物管:只希望对方坦白当日下午4 时30 分许,记者见到了该小区物管一负责人邱先生。邱先生表示,面包车进小区时,曾称是进来送货的。但保安后来发现,他们在发传单,而且当日上午物管收到多名住户投诉。据他介绍,小张和彭先生两人在物管办公室时,还曾以上洗手间为借口,跳到一条小路上试图逃走。
对于不让两人离开一事,邱先生辩解,不让他们两个离开,是希望他们能够坦白发了多少传单,以便物管去回收回来。“而且他们公司的人,满嘴都是谎话,一直不承认6 个人进来发传单。没解释清楚当然不能让人离开。” 邱先生对记者说,但后来民警告诉他,小区物管没有执法权,要他马上放两人离开。
邱先生说,见这些人一直说谎话,因此他曾警告对方“再不老实,我就罚你。”不过他向记者表示,“罚钱”只是一种希望对方能诚实解决问题的方式,实际上 “就算一百块,我们也不会要,要了我们就是违法。”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建议物管处与夏经理坐在一起协调解决此事,但遭到邱先生拒绝。
民警说法:
小区物管无权扣人
据了解,当日中午接警到现场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小区物管“扣留”小张和彭先生时间未达到立案标准,因此不能立案。但民警表示,小区物管不是执法部门,并没有执法权,应让小张和彭先生离开。
据介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物业有权对外来人员制定适合小区的管理办法,可以要求外来人员需经物业同意才可进入。民警表示,到小区内发放传单,应该先征得小区物业或业主等同意。本报记者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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