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逾期办理引纠纷业主拒交物管费遭物管切断电源
核心提示:
因房产证逾期近一年才办理完毕,位于新市区建设大道的德欣豪庭小区部分业主根据购房合同相关条款,向开发商索赔,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议。得不到“合理”赔偿的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但个别业主也因此遭到物业公司的断电。于是一场由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唱主角的三角纠纷正在上演……
房产证逾期办理
德欣豪庭小区一位业主向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签订于2007 年 12 月31 日。购房合同第十五条注明:出卖人在此合同签订之后的 210 个工作日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如逾期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买受人的责任除外。
这位业主说,合同签订后,他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材料提供给开发商河源市德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源房地产)。但直到 09 年9 月,该业主才从开发商那里拿到房产证。
另一位业主说,他一次性将买房款付清,按照买房前的打算,本想等房产证办好之后,将其拿到银行抵押贷款,用来做生意。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打乱了他投资做生意的计划。
赔偿金额如何界定
24 日,在德欣豪庭售楼部,德利源房地产一位工作人员说,在接到索赔要求后,德利源房地产与业主积极协商,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德利源房地产向业主提出,按照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房产证如果逾期办理,开发商需向业主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样算下来,每户业主能拿到几十块钱的赔偿款。
赔偿几十块钱!这让小区的业主感到不能接受。业主们表示,开发商应当按照逾期的时间来算,每日向每户业主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样每户的违约金就达到近万元。他们表示,购房合同的大多数条款里,在关于逾期违约的表述中,均注明了需按日支付违约金。
业主拒交物管费
德利源房地产认为业主的这一要求纯属无理,断然拒绝。随后,该公司向业主提出,愿意免去相关业主半年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德利源房地产认为他们已经做出了巨大的让步。这一提议遭到业主拒绝。为表抗议,从去年开始,小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该小区物业管理方德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源物业)一位经理对记者说,到目前为止,小区有100 多户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欠缴费用总计 70 多万元。巨大的欠账数额,让德利源物业经营难以为继。多次催缴未果之后,德利源物业工作人员将小区里的两户“欠缴大户”的电源断开。被断电的业主不服,到物业办公室说理,双方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应按法律途径解决
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苗靖分析认为,根据双方购房合同相关条款,开发商确实不用按照总房款万分之一每日向每户业主支付违约金,而只需一次性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苗靖律师说,购房合同中房产证逾期办理的违约赔付,在法律上称为补偿。通俗来讲,这种补偿金额一般都很小,只是象征性的惩罚。他表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行为不可取,物业管理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这笔款项。
房产证逾期办理赔偿争议如何解决?业主到底应不应该补交物业管理费?本报将对此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程癸键 冷春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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