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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到河中游泳被水冲走失踪咱们去游泳需注意安全

 

核心提示:

      持续的高温天气,酷热难耐,游泳成了许多市民首选的消暑方式。连日来,新丰江大坝下游河道即高速公路桥附近,每天都有数百人游泳。此处被认为是游泳危险区域,但市民偏爱到此处游泳。凉爽之中,却不知身处危险中。

      前日傍晚,一名青年在新丰江岸边的岩石上以飞翔的姿势跃入江中。连日来,由于天气酷热,市区新丰江庄田段每天都有数百名市民来此戏水消暑。新丰江水温低,且电厂不定时发电放水,在此处游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提醒市民要注意安全。本报记者 陈仕平 摄

禁止游泳的警示牌立在一边,游泳者却视而不见。本报记者 陈仕平 摄

事件:18岁学生游泳失踪

      据源城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的陈雪强所长透露,7 月3 日下午1 点半左右,我市某技工学校的四五位同学结伴到新丰江大坝高速公路桥附近的河中游泳消暑,恰逢新丰江电厂发电放水,下游水位迅速上涨了2 米左右,一名18 岁的学生来不及上岸,不幸被湍急的水流冲走失踪,至今仍未寻到。

      据源城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的不完全统计,去年,在市区河段,共有 24人溺亡,10人溺水被救起。今年1 至6月,水上派出所已接到游泳溺水警情10余起,其中4人死亡或失踪。

前日,一位家长带着两个小孩在江中央学游泳。本报记者 陈仕平 摄

现象:市民扎堆河道游泳

      许多市民似乎不知道新丰江大坝高速公路桥附近的水域是游泳的危险区域。据在岸边卖救生圈和泳衣的小贩说,该水域每天都有数百人在游泳嬉水,多时上千人。

      7 月4 日18 时许,记者看到新丰江大坝高速公路桥附近的一个土墩上,一个身影一跃而起,在空中翻腾一周后,随即插入水中,水花四起。伴随着水花而起的,是几个同伴和其他游泳者的叫好声。听着这叫好声,跳水者阿浪的嘴角翘了起来。

      继阿浪之后,又有十来个人将土墩当作“跳台”,大玩跳水。跳水者自己很满足,在一旁嬉水的人看了也很兴奋,甚至有人给各位跳水者的跳水动作打起了分。除了土墩上的跳水者和在岸上做准备运动的人,河床上还有不少畅游者,共有四五百人左右。现场笑语不断,一片祥和。

      事实上,新丰江大坝下游的这个“天然游泳池”一直以来都是游泳的危险地段,也是每年溺水事故的多发地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由于新丰江电厂随时可能开机发电,开闸放水时,河水流量迅速增加,水位随之上涨,给“天然游泳池” 带来了潜在危险。

      据新丰江电厂经理陈卫国介绍,该电厂开机发电由广东电网统一调度,具有突发性,一旦开机,开闸放水时,河水流量最高达到每秒500 多立方米,下游水位将迅速上涨2 至3 米。若放水时有人在河道游泳,极有可能发生意外。那位18 岁少年被水冲走便是鲜活的案例。

      此外,新丰江大坝下游的水是经库底流出来的水,水温较低,常年水温在13 至18 摄氏度左右,与夏天30 多度的地表温度相差一半。如此大的温差,如果没做好准备运动和安全措施就进入水中,很容易发生身体抽筋,从而引发溺水事故。

      陈卫国还指出,新丰江的水表面看起来平静,但水下暗流很多,漩涡迅猛,尤其是在大坝1000 米以内的禁区范围和靠近禁区的区域。

游泳者涌到江里游泳,而沙滩上见不到任何救生设施。本报记者 陈仕平 摄

疑问:市民为何偏爱此处游水

      河源市公安局和新丰江电厂均在大坝高速公路桥附近的河岸上设置了警示牌。其中,市公安局设置的警示牌上写着“ 禁止钓鱼、捕鱼、电鱼、炸鱼和游泳”;而新丰江电厂贴的告示,则呼吁市民不要进入下游禁区河床嬉水、游泳。可是,仍有不少人对这些警示牌和告示视而不见。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市民罔顾生命安全,执意到该水域游泳?记者就此采访了几位在此游泳的市民。经常在新丰江游泳的市民叶先生说,以前他和同伴只是到新丰江高速公路桥底至宝源桥段的河中游泳,但近几年该段的水变得越来越脏,他们不得已才违禁,到大坝1000 米以内的禁区范围内游泳。当记者追问为什么不到市区的游泳池游泳时,这位中年男子说:“游泳池的水不卫生,而且水温过高,游起泳来不爽。”

      阿浪的同伴觉得到高速公路桥下的水域游泳并不存在危险,“这么多人来这里游,应该不会有事”。带着小儿子前来的邱先生选择到该水域游泳的原因是在这里游泳是免费的。据悉,市区内的大部分游泳池都在小区或者酒店内,收费较高,每人次在15元以上。

      还有市民认为,在这里游泳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市民高先生说,每天都有数百人在这一片水域游泳,在水里,周围都是人,如果遇险,会有人前来施救。即使不会游泳的人,也可以带着游泳圈或者救生衣下水, 问题不大。据记者了解,有不少市民跟高先生的看法相同。来这里游泳的人,多数没意识到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议:在市区河段划定游泳区

      市民邹先生经常约三五好友结伴到新丰江大坝下游泳,他说在新丰江大坝下游泳确实比较危险,但不能在此禁游, 越禁止反而越危险。因为部分爱冒险又酷爱游泳的人,会选择在更危险、人烟稀少的水域游泳, 一旦溺水, 死亡率更高。邹先生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对安全的河段或水库内划定出一块固定的游泳水域,并聘请专业游泳人员充当救生员,沿岸守护。

      河源民生论坛网友maotouying 也赞同邹先生的说法,还引援广州市政府对珠江广州市区河段管理的例子, 向我市有关部门献策。(详见:http://bbs.hynews.org/viewthread.php?tid=52893&extra=page%3D1)据悉,广州市政府在珠江河段设置了许多游泳场。几十年来,像珠江泳场这样历史悠久的游泳场为广州市民带来了清凉和快乐。maotouying 说,在东江或者新丰江开辟泳场,一来可以为市民解决游泳场所难寻的难题,二来可以吸引外来游客,三来还可以为两江良好的水质做宣传,可谓一举多得。

      家住怡景豪庭的市民张先生说,市民到新丰江大坝下游游泳的行为屡禁不止,其深层原因在于有安全措施且卫生的大众化游泳池匮乏。他说,上个周末天气炎热,便带家人出去游泳避暑。结果找了一圈,却发现河源市区的游泳池都比较小,水很浅,不能畅游;而且大部分游泳池都在小区或者酒店内,收费较高,每人次在15 元以上,不划算。市区现有的游泳池已经很难满足市民的游泳需求,他建议在市区修建几家大型的游泳池,以解决市民的游泳需求。

      另外,有市民提议,在河流、水库等易发生危险的水域旁设立 “死亡警示牌”。比如,在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新丰江大坝下游河段设立 “死亡警示牌”,上面写上近年来发生落水、溺水事故的具体人名、时间以及死亡原因等相关内容。这样一来,看到牌子的人或许会明白其中的危险而不下水,从而避免事故。

      市民王女士说:“设立死亡警示牌是可行的,但立上警示牌不等于没有人下水,关键是有关部门要严密监管,在危险处设置栏杆、路障等设施防止人靠近。对附近的居民要加强宣传教育。” 本报记者 黄晓晴 朱许龙 程癸键

小贴士:

游泳禁忌

      忌饭前饭后游泳,忌剧烈运动后游泳,忌月经期游泳,忌长时间曝晒游泳,忌不做准备运动即游泳,忌游泳后马上进食,忌游时过久,忌有癫痫史者游泳,忌高血压患者游泳,忌心脏病患者游泳,忌中耳炎患者游泳,忌急性眼结膜炎患者游泳,忌皮肤病患者游泳,忌酒后游泳,忌忽视泳后卫生。

如何预防溺水

      ①不要单独一人去游泳或在水边玩耍;②过饱过饿时不要游泳,身体不适或过度疲乏时不要游泳;③不要到水太深、水流急和水底有淤泥、杂草、树枝、礁石以及自己不熟悉的地方游泳;④游泳前要做健康检查和准备运动,游泳中不要互相打闹和开玩笑;⑤游泳中若出现脚抽筋,要一边呼救,一边进行自救(用力揉捏腿部肌肉、并用力将脚趾往上翘);⑥游泳中感到不适或疲乏时要终止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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