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站长玩忽职守导致和平11·29重大交通事故被判3年
本报讯(记者 刁城帮 通讯员 吴宇峰 陈漫秀)昨日,记者从连平县检察院获悉: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导致和平青州“11·29”重大交通事故(本报此前报道详见:http://www.hynews.org/news/2009/1201/article_7849.html)的连平县忠信交管站站长黄某被法院认定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检察机关指控,黄某在担任连平县忠信交管站站长期间,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致使连平县五洲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粤 PU0001 大型普通客车长期违规运营,导致去年11 月29 日,该公司在运送喝喜酒回家的和平青州村民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 10 人死亡、22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检察院反渎局联合连平县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工作组,经过调查取证,去年12 月25 日,对黄某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随后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连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黄某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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