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将并入水费征收居委会却上门收取全年费用
一鞋店缴纳了50 元却收到5 元的发票。
核心提示:
近日,本报接到华达街多位居民反映,18 日,源城区东埔街道办事处建设大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大道居委会)向其收取了今年全年的垃圾处理费。居民表示,按照我市出台的新规定,垃圾处理费将在下月起计入水费一并收缴,建设大道居委会的这一做法将导致他们重复交费。建设大道居委会则表示,确有重复收费,原因是之前并未接到上级相关通知。
一次缴纳全年垃圾处理费
华达街一家彩票店老板巫先生说,18 日下午,有几名自称是建设大道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上门,向其收取了120 元的全年垃圾处理费。记者了解到,当日,华达街确有很多门店、住户向上门的工作人员缴纳了全年的垃圾处理费,交了费的门店、住户均拿到了盖有建设大道居委会公章的发票。
但令巫先生和其他许多居民疑惑不解的是,19 日,我市即出台了垃圾处理费征收新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从9 月1 日起,生活垃圾处理费采用水消费量计算系数法征收,计入水费一并收缴。届时,每用1 吨水,居民、工商企业团体和农贸市场需各付 0.33 元、0.32 元和1.50 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详见本报8 月19 日相关报道)。
根据这一规定,已经缴纳了全年垃圾处理费的华达街居民,将在下月起,在水费里重复缴纳这一费用。也就是说,他们多交了今年9 月至12 月一共4 个月的垃圾处理费。以巫先生的门店为例,每个月垃圾处理费为10 元,4 个月共计40 元。居民们觉得这钱交得比较冤,并质疑建设大道居委会是故意赶在新规定出台前突击收费。
收了50元开5元发票
引起巫先生和华达街居民质疑居委会收费不合理的另一原因是,居委会在向门店、住户收取垃圾处理费时,并没有完全按照之前的收费标准来操作,交费可多可少,全凭自愿。
巫先生的彩票店隔壁是一家鞋店,18 日,居委会工作人员登门收费时,鞋店老板表示身上没带那么多现金,让其明天来收。但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有多少就交多少,也算全年的垃圾处理费。随后,该鞋店老板缴纳了50 元,居委会工作人员拿出5 元的发票,并在上面注明“2010 年全年卫生费(即垃圾处理费——编者注)”。
巫先生和鞋店老板都感到奇怪:“如果是光明正大的收费,怎么会这么随便呢?”
居委会承认重复收费
20 日,记者采访了建设大道居委会。该居委会工作人员承认,确实多收了辖区内住户、门店4 个月的垃圾处理费。据初步统计,目前,这笔费用已收缴了上千户,以每户平均多收30 元计算,多出来的部分总计数万元。
建设大道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也是受市环卫局委托,向辖区内住户、门店收取垃圾处理费。此次重复收费,原因是他们在收费前,并没有接到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垃圾处理费计入水费一并征收的通知。至于有居民反映收费方式太随便,居委会工作人员回应,是因在收取费用时,有的门店、住户表示住进来不到一年,所以只向其收取了部分费用。
至于这多收的费用如何处置,居委会表示,目前暂不清楚,还要等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程癸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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