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好,别老用远光灯了! 车主夜间开车滥用远光灯遭网友抱怨
本报讯(记者 黄晓晴 程癸键)近日,有市民在网络论坛上发帖“声讨”开私家车的车主,说晚上出门,总被一些车辆的远光灯“伺候”,照得两眼发花,令人愤慨。
26 日晚,记者“巡街”调查,发现情况的确严重。21 点45 分至55 分,记者来到205 国道高塘段,发现有40 辆车一直使用远光灯,11 辆车未使用。22 点30 分至32 分,在驶往市人民医院的科二路上,过往总计10 辆汽车全部使用远光灯, 以至于记者看不清前面的道路,差点撞上一停靠在路边没有开尾灯的助力车。
一些车主表示,开远光灯是出于习惯,或不懂交通规则,或纯粹是斗气“你开,我也开,看看谁比谁亮”。
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汽车夜间使用远光灯有明文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据悉,滥用远光灯,按照规定可处以200元罚款。交警部门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我市存在部分车主 “非法改装”远光灯的现象,市交警支队下一步将采取现场纠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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