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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信用社贷款35万元到期限未还 “老赖”房子被强卖

     本报讯(记者 谢雨望 通讯员 王考平)8 月25 日,连平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执结一宗长达4年多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02 年5 月,被告黄某向连平县田源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35 万元到期限未还。原告于2005 年7 月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法院同年8 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 万元及利息。但被告拒不履行,后原告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要求黄某自觉履行还款义务。但黄某还是拒不履行。2007 年5 月,县法院对被执行人位于连平县元善镇五虎山下自建房依法进行了评估、拍卖。但黄某不肯搬走,致使买受人两年多的时间无法迁入居住。8 月25 日上午,连平县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并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季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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