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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生发生争执一人头颅被砸伤 经司法所调处已没事了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学生打伤人,双方协商未果,校长要“避难”,在龙川县丰稔司法所的调解下,终达成协议,纠纷得以平息。

      近日,龙川丰稔镇第三中学的校长急匆匆地来到丰稔司法所,一进门就说“避难”来了。司法所长叶霄军认真地了解了情况。原来在11 月的一天,该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曾某与叶某发生争执,冲动之下,曾某用板凳砸破了叶某头颅。经县人民医院诊断,认定叶某头骨破裂6 厘米,有轻微脑震荡,伤势比较严重。当时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校方和曾某家属赔偿叶某医疗费8700 元。日前,叶某家属提出校方和曾某家属赔偿费用过低,要求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8800 多元,并表示不达成条件就让叶某一直在医院住下去。三方协商未果,叶某家属纠集10 多人到学校“讨说法”,学校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司法所火速召集三方当事人再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三方均对医疗费没有异议,但在误工费、营养费以及责任分摊问题上存在着极大分歧,三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于是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讲解国家有关人身伤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苦口婆心地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4 个多小时的疏导劝解,三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叶某已康复应即刻办理出院手续,学校和曾某家属一次性再赔偿叶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6800 元。至此,这宗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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