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一件事
七岁那年,一个繁星点点的夜晚,我和家人一起来到文化广场玩。广场上人山人海,有的人在跳舞,有的人在放风筝,有的人坐在草地上仰望星空……其中有个小孩子手上的玩具吸引了我的眼球,我拽着妈妈的衣袖,吵着我也要买那个有趣的玩具,可是妈妈不答应我,说我对玩具只有三分钟的热度,玩不了几天就不玩了,还到处乱丢的。听后我气哼哼地跑开了。
我一边生气一边跑,跑着跑着,妈妈不见了,妈妈已消失在我的视线,我离开了我们玩的地方了。这时,我已离开了文化广场,我凭着模糊不清的记忆,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无论我怎么走都走不到回家的必经之路——珠河桥。此时此刻,我迷路了,我内心一阵阵的恐慌,不敢停下脚步,跑着跑着,看到眼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环境,我竟然走到了茶山公园,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泪水不争气地流在我的脸上,脑海里不停地出现电视上常播报的那些坏人的情景,站在路边,我非常害怕,我会不会遇上坏人并被他拐走呢?我会不会被坏人剁成肉酱呢?无数个问号在脑海里不断地翻滚……我后悔极了,蹲在路边的石椅旁,失声痛哭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我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叫:“许雨希,你在哪里?许雨希,你在哪里?”刚开始,我以为是幻觉,用双手揉揉眼睛,再竖起耳朵认真听那个叫唤声,有点像妈妈的声音。真的是妈妈,妈妈找我来了,我终于看到妈妈的身影了!妈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
事后,我才知道,妈妈为了找我,打电话给110,让警察留意有没有一个六七岁迷路的小女孩,她自己则跑遍了文化广场的每个角落,跑遍了整个河源老城,再跑到新市区,最后在茶山公园才找到我。
这件事,就像大树上最闪耀的一片树叶,至今令我难忘。
简评:小作者在文章中写了自己记忆最深刻的事,事情虽然简单,但教训很深刻。小作者虽然只用平实的语调来叙述,但并不影响文章的“美”,相反使文章的内容显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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