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良心
佛山的2 岁零4 个月大的小女孩悦悦,在过马路时不小心被一辆车撞到,司机不但没有马上下车救起小悦悦,还再次把后车轮无情地从小悦悦娇小的身上压过,紧接着又有一辆车从小悦悦身上压过。可怜的小悦悦惨遭两次碾压,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小悦悦被碾压后,共有18 名路人经过,但没有一位好心的路人肯伸出援手帮助这位年仅2 岁零4 个月大的小女孩。在小悦悦第一次被碾压后,还能发出哭声,但路人一个又一个从小悦悦身边若无其事地走过,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小悦悦就这样孤独地躺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躺在血泊中无人问津。直到第19 名路人——拾荒婆婆才发现小悦悦不对劲,把她救起。但此时小悦悦已身如棉絮……
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发指,多么令人痛心的事情!孔子曾说:“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无独有偶,亚圣孟子也曾这样告诫我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难道拥有的只是物质的不断丰富吗?难道“老死不相往来”在今天还是那么地根深蒂固吗?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展示的人间真爱,抗雪灾旱灾表现的万众一心,这些大爱的精神哪里去了?人是最高级的动物,但我们的良心是最低级的吗?难道这繁华的世界把人的良知埋没了吗?我们应当质问:“现在的道德观念哪去了?”在这里我很想问问那18 名路人:当你们从小悦悦身边视而不见、漠然而去的时候,你们的良心何在呢?假如那个小女孩是你的孩子或是你的姐妹,你该作何感受?轻轻地拨打一个电话,就近地抱起放路边,拦住第二辆车 ……这样或许就可以挽救一条生命,何乐而不为呢?可怜的小悦悦在人的冷漠下离开了,那个凄冷的夜晚是她在人世间最后的一个夜晚。
“道德”问题是如此地被上纲上线,美国就有一个规定:如果一个人发现陌生人受伤不打电话报警或叫救护车的话,会构成轻微的忽视罪。我们中国有人提议把“见死不救”当做法律问题对待,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道德是做人的基础,助人为乐是我们应尽的道德义务。如果帮助他人是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的,那么久而久之社会上就没有“道德”这两个字了,剩下的只有“履行”了,那不也是可悲可叹的吗?
经过“小悦悦”事件,我们每个人都要晒晒自己的良心。或许,我们会是18 名中的一名,或许我们是19 名中的另一名。让我们不再冷漠,不再徘徊,经常用柔和的太阳光驱赶我们心灵的阴霾吧,毕竟这个世界还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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