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一出租屋失火责任由租户还是由房东承担成问题
●房东:不要求租客赔偿
●律师:火灾原因若是房屋本身问题引起,房东需赔偿租客损失
出租屋失火,租户程先生担忧自己要不要承担责任。冷春玲 /制图
1 月20日上午,市区太阳升群丰村一间出租屋内发生火灾,屋内家具、电器等物品全部被烧成灰烬,所幸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此次火灾给租户和房东均造成了重大损失。前日,该房租户程先生致电本报,咨询火灾的责任问题。程先生想了解的是,此次火灾责任究竟应该由他还是房东承担?
出租屋失火损失惨重
“你租的房子着火了,快点赶回来啊!”20 日上午11 时许,正在仙塘一家工地做工的程先生接到亲戚打来的电话后,立即赶回位于市区太阳升群丰村的租房。
火势凶猛,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奋力扑救,但等程先生赶回来时,位于二楼的房间内已经被烧成灰烬。发生火灾的这栋房子是两层楼高的平房,砖瓦结构。起火的房间是程先生在二楼租住的一间卧室。据现场目击者介绍,11 时许,屋子里先是传出“嘭”地一声响,接着火就烧了起来,先是卧室,很快就蔓延到客厅,在楼下都能看到很大的明火。
幸运的是,火灾发生的时候,程先生两个上幼儿园的小孩并没有待在房间,而是在街对面的亲戚家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把大火将房间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烧成了灰烬,连窗帘也没剩下一块。租户和房东损失都很严重。
在河源打工的四川人程先生说,他租住在这里已经快6 年了,先后花钱添置了电视、冰箱、音响等家用电器。但这些电器和一家人的衣服都被烧了个精光。最让他心痛的是,放在卧室内的一万元现金,也一同被烧了。
房东的损失除了屋子里的家具,还包括对整个二楼的重新装修,因为这次火灾将二楼的墙壁、地板都烧坏了。
租户担忧责任归属问题
前日,程先生致电本报,咨询火灾的责任问题。程先生非常担忧的是,作为租户,他要不要赔偿房东的损失。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众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苗靖。苗靖律师分析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出租屋内发生的火灾,责任究竟该由房东或者租户承担,要根据起火原因来判定。如果起火原因是房屋本身的问题比如电线线路老化、燃气泄露等,与租户无关,则应由房东承担火灾责任,房东还需要向租户赔偿火灾中的损失;如果火灾是租户引起,比如用电不当、乱扔烟头、小孩玩火等原因,则应由租户承担火灾责任,并向房东赔偿火灾中的损失。火灾原因由消防部门认定。
据参与此次救火的源城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大队已经对这次火灾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并将在今日召集租户和房东双方,向其公布调查结果。至于火灾后的赔偿事宜,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协调双方尽量妥善解决。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程先生所租房屋的管理人廖先生。据廖先生介绍,这栋楼是他姐姐所有,一直以来交给他管理。廖先生说,虽然此次火灾给他们造成了很大损失,但考虑到程先生在河源打工挣钱很不容易,同时损失也很严重,所以即使经认定火灾确实是程先生这一方引起的,他们也不会追究程先生的责任,不会要求他赔偿任何损失。
本报记者 程癸键
更多信息详见河源民生论坛:http://bbs.hynew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928&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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