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90后驾驶摩托车夺取他人财物致被害人摔倒受伤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为图不法之财,三名90 后驾驶摩托车夺取他人财物时,致被害人摔倒受伤。近日,源城区法院以廖某、李某、蓝某三人犯抢劫罪分别判处二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 月19 日15 时50 分许,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助力车搭载被告人廖某、蓝某行至市区翔丰广场红绿灯处物色抢劫对象时,见一男子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搭乘被害人邹某(手拿一个手提包,包内有16 元人民币及银行卡等物)经过该路段,被告人李某便驾车跟踪至长塘路友谊商场恒波手机店门前迅速靠近,被告人蓝某一手拉开邹的手,另一手抢邹的包,致使邹倒地,造成上唇裂伤、左上正切牙牙冠折断、全身软组织挫伤及脑震荡。三被告人抢得包后即逃离现场。去年 8 月20 日凌晨,三被告人在源城区光明路被巡逻警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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