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10万元一名男子被判处徒刑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为骗取银行贷款,居住在惠州南新路的李某采用虚假材料骗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源县支行贷款10 万元。近日,被送上被告席的李某以犯贷款诈骗罪被东源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 年3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 年6 月,被告人李某在东源县曾田镇曾村简头坑禾担岭搭建了一个简易养鸡场,后用虚假材料于同年9 月23 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源县支行贷款10 万元,期限一周年,分12 期等额还本息。到期后,李某只还贷银行本金39934.72 元和利息 5052.98 元,仍有本金60065.28 万元无法归还。被告人李某于2010 年9 月26 日被源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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