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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物品价值42000元存疑 检察官查清疑点还被告公正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余细显)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新产品的价值来认定? 这肯定不妥!日前,源城区检察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细心的检察官发现了该案价值认定存在的疑点,这一案件的关键影响到涉案人的量刑。为还被告人一个公平公正,检察官们深入实地调查,最终确认了盗窃物品的真实价值。

      据悉,去年11 月2 日晚上9 时许,被告人李某窜到高新区一公司,盗窃车间约144 根钨钢铣刀,后被公司保安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源城区检察院接到此案,发现对这批钨钢铣刀价值认定存在疑点。据案中相关证人王某的供述,这批被盗的钨钢铣刀全部都是用过的;而被告人李某也供述其所盗的铣刀均是废弃在仓库不能再使用的了,应当按照废品来估价。而在起诉书中,物价部门鉴定中认定该批刀具为全新未使用,价值42000元,与事实严重不符合。

      鉴于该案盗窃物品的价值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告人李某的量刑,为提高案件审查起诉质量,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决定亲自到现场调查取证,弄清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通过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实地调查走访,最终确定这批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为18000 元,远远少于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数额,李某的量刑也将会降低。

      前不久,当在押的被告李某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时,看到所盗物品认定的最终价值,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他表示等法院判决后,一定好好认罪、改造,不辜负检察官的一番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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