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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严防山火 风景区和森林公园等地段严禁带火种

     本报讯(记者 张涛 通讯员 河林讯)记者昨日从市林业部门获悉,4 月2 日至4 月10 日,我市将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据悉,在清明节期间,我市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还将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清明将至,根据省统一部署,市防火办提出各地要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4 月2 日至4 月10 日将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严禁火种带入。市防火办还提出,各地要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库边、清隔离带及防火林带内可燃物等“五清”活动。同时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加大对坟山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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