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扣压业主余款3年 经消委会调解业主如愿以偿取回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黄晓明)昨日,记者从东源县消委会获悉,经调解,刘某终于如愿以偿取回被无故扣留三年多的钱。
据悉,刘某于2007年在东源县某房地产公司买了一套住房,并交付5000元钱给公司办理房产证,按双方约定,该笔资金将按多还少补的原则,在房产证办好后予以结算清退。谁料,刘某的房产证办出后,剩下的钱公司却迟迟不肯结算清退,刘某多次索要也无果。
消委会工作人员接投诉后与该公司和物业管理处取得联系。据物业管理人员称,物业管理处决定将业主办理房产证余额划到物业管理处作为业主缴交的物业管理费。对此,消委会指出该物业管理公司行为违规,在消委会多次调解下,物业管理处最终将多收的1000 多元退还给刘某,一场僵持了三年的消费纠纷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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