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摩托车遭被害人拦截 用剪刀刺伤对方被判6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赖云婷)近日,刘某被源城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0 年11 月25 日12 时30 分许,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刘某窜到源城区高埔岗农场大水井村一户人家门口,见该处停有一辆红色男装“松益”牌摩托车无人看管,便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将该摩托车的电门线剪断,尔后驾驶该摩托车逃离现场。当逃至高埔岗农场富民小区时,刘某被被害人古先生拦截住,刘某为抗拒抓捕,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将被害人古先生右手腕大动脉刺伤,后刘某被随后赶来的群众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古先生的伤情为轻伤。案破后,公安机关将该被盗摩托车发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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