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警方侦破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
清晨将横过马路的老人撞倒,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视伤者生死不顾,驾车逃离现场,此后将车转买他人,以逃逸警方打击。昨日,记者从和平警方了解到,历经一年多的侦查,终于破获米骆线长塘镇去年“2·5”交通肇事逃逸案。在证据面前,检察机关以“零口供”对巫某依法执行逮捕。
老太太横尸马路边
去年2 月5 日早晨6 点30 分许,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 称在省道米骆线(即 S229) 长塘镇苏光村路段,有一人满身是血倒在公路中。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一老太太倒在马路边,经到场医生诊断,证实已死亡。民警勘查发现:现场周边散落有车辆玻璃及保险杠碎片等,民警认定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现场,勘查的民警们找到了一个“哈飞牌”标志,初步推断肇事车辆应为一辆“ 哈飞牌”小客车或小货车。交警请求就近的下车、长塘两个派出所协助查缉肇事车辆,同时组织民警兵分三路展开布控拦截,并向邻县发出警情通报,要求堵截检查可疑车辆。
几路拦截布控民警一无所获,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在案情分析时,民警一致认为,长塘镇毗邻江西省定南县,并与龙川县接壤,三地相连交通复杂,当天恰逢下车镇的“墟日”,赶集车辆实施肇事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对所有符合肇事车辆的“哈飞牌” 汽车都要开展地毯式摸查,并印发了3000 多份《协查通报》,请求知情群众提供线索。
案件侦破峰回路转
去年6 月的一天,交警接到一条重要线索:称兴宁市罗岗镇村民巫某明曾驾驶一辆白色“哈飞牌”小客车搭载2 人,在和平县境内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随即前往兴宁市, 在当地交警部门的配合下,对该车进行秘密跟踪查控。
通过两天的守候伏击,民警查获罗岗镇村民刘某驾驶号牌为粤BK7881的哈飞牌小客车。民警随即将刘某带至交警大队接受询问调查,据刘某供述,该车是去年春节后从巫某明手中买过来的。在刑侦部门的协助下,民警提取车辆遗留的痕迹及现场有关证据送省公安厅进行分析鉴定,经鉴定,证实粤BK7881 号牌哈飞小客车为“2·5”肇事车辆。
以零口供执行逮捕
今年4 月21 日,民警赶赴兴宁市开展抓捕行动。凌晨0 时55 分, 民警悄悄包围了巫家, 并成功将巫某明抓获。巫某明落网后, 民警开展审讯工作, 但巫某明一直保持沉默, 拒绝回答民警的任何问题, 并拒绝在笔录上签名, 拒不交待任何犯罪事实。因有充足的证据证实巫某明交通肇事逃逸, 4 月30 日,办案民警决定以“零口供” 对犯罪嫌疑人巫某明依法执行逮捕, 在《逮捕证》签名的一瞬间, 巫某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全部犯罪事实。
据巫某明供述,去年2 月5 日早上5 点30 分许,巫某明驾驶粤 BK7881 号牌白色哈飞牌小客车伙同当地的巫某、袁某到下车镇等地寻找狗仔,行至出事地点时,将横过公路的老人徐某撞倒,巫某明将行人撞倒后, 见周围无人,又怕负法律责任及高额的赔偿费用,于是趁天还没亮,抱着侥幸的心理, 迅速驾车逃离现场。此后,又将肇事车维修后转卖给刘某,以毁灭证据。
目前,巫某明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谢秋波 刘自力
更多信息详见河源民生论坛:http://bbs.hynews.org/thread-10719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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