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还领失业金 社保部门称要取消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去了东莞打工,还领着家乡的失业保险金,近日,一网友咨询失业问题时被市人社局发现其已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该网友称,其是失业人员,现在东莞打工,但现在社保局通知:失业保险金要本人打指印领取,建议能否由家人代领以补贴家用。
对此,人社局称,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凭身份证、失业证等按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情况。出现重新就业、应征入伍、移居国外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经验证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办理;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该网友已在东莞打工,属已重新就业,按规定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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