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青年状告广州一巴士公司维护残疾人权益胜诉
本报讯(记者 黄晓晴)6 月28 日上午,和平县贝墩镇残疾青年朱明建状告广州珍宝巴士有限公司一案(本报曾报道,详见http://www.hynews.org/news/2011/0602/article_18551.html)在广州萝岗区法院调解结案。被告珍宝巴士公司当庭向朱明建赔礼道歉,并向其返还购票款2 元,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朱明建对调解结果和被告的认错态度表示赞赏,并表示 “我期待每一位残疾人都能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只要大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整个社会就变得更公平更公正。”
诉诸法院讨说法
今年4 月6 日,身为二级残疾人的朱明建乘坐广州珍宝巴士 241 路车,在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后,公交司机仍让其交纳全额票款。乘车优惠被拒后,朱明建“心里很痛苦”。
朱明建认为,珍宝巴士公司的司机在无理拒绝他优惠乘车的要求时,对他轻蔑、责问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残疾人的尊严,也使更多残疾人被迫放弃了优惠乘车的权利,导致更多的残疾人无法真正地享受到应有的权利。为此,他将广州珍宝巴士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对于这场官司,朱明建说:“一个非残疾人永远无法体会残疾人在社会上所承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和歧视,不管是婚姻还是就业我们总是被人拒之千里之外。打这起官司我不是为了名和利,而是为了所有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这些官司让社会更多的人理解我们残疾人,减少歧视。”
巴士公司当庭道歉
6 月28 日,朱明建状告珍宝巴士公司歧视残疾人一案在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在庭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被告返还原告公共汽车购票款人民币2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此外,珍宝巴士公司还当庭向朱明建赔礼道歉。“当巴士公司向他赔礼道歉时,他的情绪很激动。”曾为朱明建代理广州地铁歧视残疾人乘车优惠案,也是本案代理人的刘建华律师说。
刘建华说,朱明建状告巴士公司,不仅仅维护了他个人的权益,通过行动,他还能让广大残疾人享受到应有的权益,这种行动很是可贵。
朱明建对珍宝巴士公司的认错态度表示由衷赞赏。“希望以后这些市政交通部门都能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真正享受到和健全人一样平等出行的权利。” 朱明建说。前日,在法院门前,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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