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倒车时碾伤狗 狗受惊吓咬伤路人 因赔偿起纠纷
本报讯(见习记者 吴志坚)日前,记者接到家住紫金县附城镇邓先生的报料称,他本月27 日在闹市上倒车时,不小心碾伤一条狗的尾巴,狗在惊恐之下咬伤一位路人,随后路人要求他赔偿医药费1000 元。邓先生为此感到很冤,故向记者询问该不该赔偿这笔钱。
当天傍晚,邓先生在镇上购物后准备驱车回家,“倒车的时候,我还确认了车后没人。”邓先生说,没想到却听到一声惨烈的狗叫声,这才知道车下有只狗,车轮把狗尾巴碾伤了。不幸的是,这时正好有一位行人路过,受伤的狗在惊吓与疼痛之下从车底飞速逃出来,狠狠地咬了一口这位路人的腿,随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而这只狗全身脏兮兮的,应该是只流浪狗。
路人被狗咬伤后,立即向邓先生索要医药费赔偿。而邓先生却认为狗不是他的,拒绝支付费用。
昨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被咬人黄显飞。他说:“他家就住在附城镇区,以前也见过那条流浪狗,但它从未咬过人。这次发生狗咬人事故,完全是因为邓先生驱车碾伤了狗的尾巴,狗才发狠咬人。”因此,他认为邓先生应该为此负全部责任。但是,邓先生对于黄显飞的说法并不认可。他认为,他在倒车时明明没有看到有任何物体在车后面,而这只流浪狗到处乱窜突然跑到他的车底下, 与他没有关系,并且他又不是狗的主人,所以他不同意支付赔偿。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匡华,他表示,邓先生在倒车过程中碾伤狗,导致狗受惊吓后咬伤路人,存在过错。根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原则,过错方应向受害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具体赔偿数额由双方进行协调,如协调不当可向法院起诉,最终由法院判定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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